我的劳动合同16年年底到期,与此同时公司也因为搬迁到珠海,我不能前往,所以没有和我续签合同,但是并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只是在年底的12月13日与我协商不续签合同!由于我在公司已服务三年,赔偿问题得不到满意的答复!请问合法的劳动补偿应该怎么算?谢谢!
2024-07-20 13:2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公司在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解除了你的劳动合同,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赔偿的问题,你可以要求公司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通常包括以下几点。 你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工作年限乘以每满一年增加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具体的计算公式是。经济补偿金=(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工作年限+1)-已付工资。 请注意,具体数额可能会因地区、行业以及个人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或委托律师帮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