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月7号来公司,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按理来说6月份转正可是老板说我什么表现不好6月份不给我转正还不给我医社保,这怎么办
2025-09-20 17:21您好,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劳动者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在6月份仍未与您续签合同,则应视为原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在此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您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为未缴纳的社保进行补缴。 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方式不满意,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可能的解决方案。 与公司协商解决。您可以尝试与公司管理层或人力资源部门沟通,表达自己的不满和希望得到合理处理的想法。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您认为公司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其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提起劳动仲裁。若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请注意,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请务必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建议在维权过程中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以免加重矛盾。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