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一下:在夫妻双方的感情不和的情况下,我进入男方的世界我算不算等三者,他们有过结婚的典礼,但是因结婚后种种原因感情不和各走各的了,男方找到了我,现在我们感情也很好,我也正在怀孕期之,但是她前任不服气,想和好,可他也不愿意跟她再和好,她前任的家人就用我来开刀,来逼迫我离开好和好,我想请问一下:孕妇受不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一个人动手打孕妇会受到法律和治安的管理吗?还有就是她跟他前任有过两个小娃,现在她前任的家人想要争取一个小娃的抚养权,关键是她前任还有暴力倾向,娃娃她会得到吗?
2024-07-12 13:03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一点,如果夫妻双方没有正式办理离婚手续,那么他们仍然在法律上是夫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男方与您建立了情感关系,您可能会被视为第三者。但感情问题复杂,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界定“第三者”的法律责任。 关于您提到的孕妇的法律保护,孕妇在法律上享有特殊保护,任何人对孕妇实施暴力都是违法的。如果有人动手打孕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这属于故意伤害罪,可以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孕妇实施暴力的行为也可以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男方与前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通常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孩子的意愿来决定。如果男方有暴力倾向,这可能会影响法官对抚养权的判决,因为法院会考虑孩子的安全和最佳利益。如果男方的暴力行为有证据支持,这可能有利于女方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建议您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保持沟通,尽量通过和平方式解决问题,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和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