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留薪期只发1950元合法吗?我在公司上班天天12个小时以上,8小时以外1.5倍,双休日2倍。底薪1950元,我工作了11天加班36小时实发工资2100元。工伤后扣去3险只拿到1750元。
2025-03-21 21:4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因此,在法定休假日、婚丧假等情况下,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工资。然而,对于加班工资的计算,法律规定是“按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进行计算。也就是说,即使是在休息日加班,也应当支付至少150%的工资。 您的情况中,虽然您在非工作时间(包括休息日)内进行了额外的工作,但只有1950元作为加班费。这明显低于法律规定的要求。此外,您已经得到了工伤赔偿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他待遇可以被减少。如果雇主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您可以考虑通过与公司协商解决,或者选择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考勤记录、工资单等,以便日后维权时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