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家具厂里上班时把右手大拇指下关节摔骨折了,休息两个月了,我喝老板协商一下,老板说到年在补贴一点生活费,具体多少一天没有明确说,请问,这合理吗
2025-03-21 20:29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关系和工伤赔偿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您在受伤后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关于生活费的补偿,通常情况下需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规定,并且需要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的数额。建议您与雇主进行沟通,详细说明您的需求和期望,以便达成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和标准,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