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哥,36岁,今年11月27日因为肝癌晚期去世了,他在我们瑞金市一个造纸厂(晶山纸业责任有限公司)连续工作了14年,但是公司没有给他们买员工社保,员工在职期间因病死亡,这样的情况可以向公司索要赔偿吗
2025-03-21 20:18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首先要明确的是,员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和死亡补偿金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在中国,工伤保险是由企业和劳动者共同缴纳的,如果职工因工受伤或死亡,企业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于您提到的亲哥哥的情况,如果他是在工作期间不幸患上了肝癌,并最终导致了他的死亡,那么他的家属有权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亲属的抚恤金或者丧葬补助金。此外,如果公司在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也可能构成疏忽大意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者其他刑事责任。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能够获得赔偿,还需要具体分析公司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以及公司是否有能力进行赔偿。建议您的家属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