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49岁,到家私厂上班,3月份的时候右手受伤,10月份做的鉴定,评的是6级伤残,有签劳动合同,现在是老板不想给那么多钱,又要求我们重新去鉴定,劳动局也建意我们私了,

2025-03-21 20:00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关于您提到的工伤事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员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并被认定为工伤后,其权益应得到保障。如果您的右手受伤,并且在10月份进行了工伤鉴定,评定了6级伤残等级,那么您的权益应该得到保护。 对于是否需要再次进行鉴定的问题,通常情况下,第一次工伤鉴定已经确定了您的伤残等级,后续的鉴定可能更多是为了评估伤情变化或工作能力的影响。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如果您认为自己的伤情没有明显改变或者对工作影响不大,可能不需要再次进行鉴定。 此外,关于工资和赔偿金的问题,建议您与雇主沟通,了解双方的具体情况和协商解决方案。如果存在争议,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申请,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避免长时间拖沓导致不必要的损失。 总之,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当注意收集证据、依法维权,并遵循公正、合法的原则,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2025-03-21 20:00:07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2347今日律师解答 47752

相关推荐
我亲哥,36岁,今年11月27日因为肝癌晚期去世了,他在我们瑞金市一个造纸厂(晶山纸业责任有限公司)连续工作了14年,但是公司没有给他们买员工社保,员工在职期间因病死亡,这样的情况可以向公司索要赔偿吗 1回答
你好,我脚趾骨折,公司说私了,我要求公司赔我四个月工资,现在等公司回复,如果走正常程序可以评上十级吗? 1回答
我现在怀孕期间,准备请事假休息,但领导要求我辞职,五险不停,单位部分和自己部分都由我承担,到请产假的时候还是享受在职职工待遇。这种情况单位违法了吗? 1回答
你好 我是工伤 五个月才可以工作 家里还有老人和小孩要养 我问一下按法律 我能拿多少 1回答
男,49岁,到家私厂上班,3月份的时候右手受伤,10月份做的鉴定,评的是6级伤残,有签劳动合同,现在是老板不想给那么多钱,又要求我们重新去鉴定,劳动局也建意我们私了, 1回答
我自2005年12月1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间每两年续签一次,最近的合同有效期是2016年10月1日起到2018年9月30号,最近公司让我从现在门店的班长一职调到另一门店做店长,本来的门店离家骑车只需10分钟,而新的门店需要30-40分钟,又属于商场店,晚上下班迟,班长每月的工作时间只有180-188小时,而店长的工作时间大月220号,小月208小时,家里孩子正读初三,正是关键时期。本人不愿意去,公司发布通知强制执行,我没去,还留在原岗位上班,公司不让,说要么去新岗位,要么回家,还让我自己写离职申请,请问我该怎么办,公司的做法合法吗 1回答
您好 我想问您一下工资拖欠方面的问题 可以吗 1回答
家里装修水电暖已经完工,瓦工活都干完了。水电暖工有房东家里钥匙在没通知的情况下水电暖工自己私自去装修房里出了事故。请问房东有什么责任? 1回答
我婆婆在工地上班钢管把锁骨打断了,我们和工地上协商他们只认四个月的误工费,我就是想咨询一下这个从法律上应该怎样赔偿? 1回答
你好,请问下我在福建的鞋厂上班,辞职辞不掉,还压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去劳动局告老板管用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