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公员工,在工作中不小心手掌心伤到,在医院住了九天住院费公司出的,出院回来休养了四个月!这期间算工作一样给予发正常工资。目前虽然可以工作但是经常有麻木有疼痛感。之前公司也有承认会在给正常工资的基础上在给予补偿。但是过了快一年了一直没给。我问了几次都是说下个月给。而推迟一直没给。我想请问在法律上我是否真的有补偿。
2025-04-11 16:39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上的补偿请求。根据中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为劳动者支付医疗费用,并进行经济补偿。具体而言,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或者患有职业病,且这些伤害或者疾病是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的,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您已经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工作与手部受伤之间的关联性,因此您有权要求公司给您相应的补偿。 然而,具体的补偿金额和方式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财务状况、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您所受伤害的具体性质等。因此,建议您向公司提出明确的要求,并保留相关的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 此外,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不满,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在中国大陆地区,您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由专业的仲裁员对双方的争议进行裁决。 最后,请记得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及时寻求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