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豪仕登大酒店的一名员工。工作己三年有余。我现在按合同规定提前一个月交了辞职报告。按规定是要做到这个月的三十一号,可是在这之前她们还欠我四天存休。我因有事想把这四天存休休掉也就是提前四天离开。可是领导说人少不给批谁,非让我把那几天上完,说算加班。我因有事不乐意,她们就说,如果我要把存休休掉的话,就算我旷工要扣我一千元钱,请问我该怎么办?打劳动局电话他们也不接。他们也不乐意出力,我该怎样才能维护我应得的权利,求帮助。
2025-04-11 16:34根据您的描述,您在豪仕登大酒店工作并准备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但酒店方面要求您在离职前完成剩余的四天假期,并且表示如果不遵守会扣除您一千元作为“旷工”费用。如果您不同意这种做法,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沟通协商。首先尝试与酒店管理层进行直接沟通,表达您对剩余假期的看法和希望得到尊重的理解。询问是否可以调整假期安排,或者是否有其他方案来解决这个问题。 寻求第三方协助。如果酒店管理层拒绝听取您的意见,您可以考虑寻求外部支持,如工会组织、人力资源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的帮助。这些机构可能会提供调解或仲裁服务,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途径。考虑到可能的后果,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例如,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法律程序中,您有权获得赔偿金和其他补偿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加班费等。 记录证据。保留所有与您的谈话记录、电子邮件往来以及任何有关您提出的问题和请求的文件。这些资料将有助于证明您的立场和提出的解决方案。 保持冷静。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保持冷静和理智非常重要。避免情绪化的反应,因为这可能会加剧冲突。 最后,强烈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便及时解决问题,避免可能的负面影响。同时,也建议您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