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2009年拆迁,2012年回迁,2013年5月份我父亲去世,拆迁的房子是我父亲的… 拆迁的时候,因房子没有房本,当时就按户口本的户主走的程序,户主是我奶奶,2014年我跟我奶奶打官司要房子,结果我赢了20平,(房子总共180平),还是继承我父亲的,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我还能上诉嘛?
2025-05-06 14:56根据您的描述,您在2009年拆迁时选择了按照户口本上的户主进行补偿,并且获得了一部分房屋。然而,在2014年,您与您的奶奶对这套房产进行了诉讼并获得了胜利,其中您得到了20平方的产权。 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向法院提出上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尽管您已经赢得了部分产权,但您仍然有权利要求整个财产的所有权或至少是部分所有权。如果您认为您应该得到更多的产权份额,您可以考虑再次提起上诉来解决这个问题。 请注意,这些建议仅基于一般性原则和法律规定,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以便获取最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