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我在一个服务区工作第五个月了,他们没给签合同,也不问问我们愿不愿意交保险,就不给我们交,补贴我们300一个月,因为没有保障,所以想做到年底就不做了,他们就让我提前离职。
3小时前您好,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在劳动过程中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并且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和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公司为您补签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保。同时,由于公司未给您提供保障,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