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咸宁义乌小商品市场买了一个商铺,2014年12月20日交房的,2016年4月通知我交付的办理房产证费用,到2017年12月,房产证还是办理不下来,可以以这个理由起诉开发商,要求退铺吗?
2025-03-23 00:44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您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如果您认为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完成房屋交付,并且未能及时办理房产证,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退还购房款及相应利息。 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纠纷,与开发商进行沟通,了解其未能按时履行义务的原因,并尝试达成解决方案。如果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案件,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提醒您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合同原件、发票、付款凭证等,这些材料将有助于证明您的主张。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