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老板跑了,也把厂里的大部分东西卖了,拖欠我们工资不给,我们就去劳动局起诉,后来劳动局来厂里看也拍了照,劳动局就说我们可以把厂里的剩下的东西可可卖,我们就卖了,现在那老板要告我们把他厂的东西卖了,现在我们怎么办?
2025-01-18 08:52首先,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首先,您应该与您的雇主协商解决此事。您可以尝试通过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并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和福利。 如果您的雇主拒绝支付剩余的工资或福利,则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申请调解或者仲裁。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收集证据证明您的主张,例如合同、工资条、工作记录等。 如果法院判决支持您的请求,您可以要求被告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适用于合法的劳动关系。如果您在工作中遇到其他问题,如工伤、加班费等问题,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