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10月9号裁决后,由于驳回了部分请求,支持部分请求,10号已经给了被申请人银行账号和身份证复印件用于裁决款项打钱,被申请人承诺14天到账,如果到账了,或者没到账,我还可以不服该判决起诉至法院要求重新立案获得被驳回的请求吗?
17天前在收到裁决后,如果您认为裁决中有错误或不公正的部分,并且您对裁决中的某些请求有异议,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确保您的案件符合提起上诉的要求。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是,您需要证明您的请求是合理的,并且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此外,您还需要提供足够的理由来支持您的申诉,并且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因此,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了解是否可以提起上诉以及如何进行上诉程序。同时,确保您的申诉理由充分且有理,以便提高胜诉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