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公司2018年3月份没有给我们缴纳五险,后期也没有给员工补缴,员工11月份离职,请问3月份的五险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公司是否有义务补缴?
2025-12-28 03:04尊敬的客户。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可能会导致劳动者的权益受损。 对于您所提到的情况,如果您在2018年3月之前已经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该合同中明确了公司的社保缴纳责任,则您可以向公司提出补缴请求。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比例足额支付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不得克扣或者拖欠。 请您注意,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及时收集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以证明您的权利和诉求。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最后,提醒您关注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 祝您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