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个,劳动问题想请教一下,我在一个单位上班,我是8月份去上班的,9月份的时候公司实行了一个奖励,就是每人每个月都会有800块钱的服务费,11月1号发的是9月份的服务费我拿到了,12月1号发的是10月的服务费,我的工作是做到11月30号,现在公司以我已离职为理由,说这个服务费是公司给员工的福利,说我离职了就没有了,请问,他们的这个说法,和做法,我有理由找他们要这个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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