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十一月四日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人用铁叉叉数次,最后一次是最重的一次,叉中鼻子造成鼻骨骨折,并且双侧鼻粘膜破碎(这些都有出院证明),在本月一号出院医嘱3个月不能工作。我是水电工正常一天上班在600~800元,包工一天远超这个数。我想问这事能立案吗?若能可以构成轻伤判对方刑吗?我能得到多少经济赔偿(医药费话费两万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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