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已经结婚了有家庭的人,去年由于和我老婆的关系不好,其中在一起工作的一个女人与我交谈她的感情,当时我觉得她是一个被人伤害了,所以起了一个男人对女人的爱护之心,渐渐我就对她产生了好感,两人同居之后向我提出要买车,买手机,各种理由借钱,金额达人民币二十多万,由于当时间我把她当成往后一起生活的人,所以连借据都没要她写,现在她要分手,我能起诉她要回车和钱来吗?车子付款方是我,车主名是她,借款现金四万多,转账五万多,有转账记录
2025-03-01 01:02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这个女性之间存在一段非法同居关系,并且您为该女性提供了资金支持。在这样的情况下,您是否有权要求返还财物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的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或者侵占罪。因为您没有经过合法手续(如签订合同或协议),就将财物转移给了他人。 其次,在这种情况下,您是否能够获得赔偿取决于具体的案件事实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能证明自己是在善意的情况下提供帮助的,并且对方并未因此而遭受损失,那么您可能会被免除法律责任;但如果对方因此受到了损失,那么您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得到更准确的解答和指导。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