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是一名服装导购,之前我们店铺在今年6月有闭店装修,到九月才开张,中间有3个月有给我们发了三个月的基本工资,现在我辞职,公司说要把这三月工资扣除,请问这符合国家规定吗
2025-12-30 10:41关于您在离职前的劳动关系和工资支付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以下几点。 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您的劳动合同存在瑕疵或未依法订立,则可能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 工资支付标准如何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因此,在计算工资时,应以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为基础,按照法定标准(如小时工资制、日工资制等)进行计算。 是否扣减工资?如果公司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例如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工资或者没有及时支付工资,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补足差额,并且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其依法处理。 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结果不满,可以通过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