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的公司,员工在产假结束后,离职的话,公司是否会给生育津贴
2024-12-08 20:52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因此,在石家庄,如果员工在产假结束后选择离职,则其生育津贴应当由公司支付。由于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可能导致员工因无法获得应有的生育津贴而遭受经济损失。因此,建议公司在员工提出离职申请时,明确告知其产假期间的相关待遇,并确保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提供必要的保障。同时,公司也应积极与员工沟通,了解员工的具体情况和需求,以便更好地为其提供支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