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自2012年通过招聘面试后任职于云南万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担任钣金技师一职至今,再此期间公司因劳动生产效益。调动岗位重新分组,至今重新被分配过3次。在此工作期间认真对待公司安排工作,遵守公司各项规定。但后面因为组员内部产生矛盾,公司对其本组停止派工,不让本组人员到配件室领料进行生产劳动,待岗 叫其组员在此期间从事公司保洁一职,愿意干800一个月。在此我觉得在劳务合同期间,没有经过本人同意终止劳动生产安排,觉得公司违反了其劳动合同规定。我可以维权么?
2024-09-07 06:41您提到的关于劳动关系的问题涉及到劳动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首先,请确认您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雇佣协议。如果没有,您可以考虑起草一份新的劳动合同或者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寻求帮助。 如果存在有效合同,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建议您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并尝试解决。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按照您的职责范围内的权限提出申诉,比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也可以选择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需要依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或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