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2016.12份年来这里工作,因为工作上和老板意见不和,就离职,当天老板同意让我们办完离职手续,我们在2071年二月八号当天办理离职手续,九号我们回广州,可是公司发一个月工资给我们还有一个月不给,我现在家里老人在一个月之间都过世,因为没有钱,打电话给厂里要不给,我就过来要,也不给,我老公回家因为前天他妈妈过世了我只能一个人过来
2024-09-07 06:10尊敬的客户, 首先,请允许我向您表达最深切的同情。您的遭遇非常困难,希望我能帮助到您。 关于您的离职事宜,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责任。然而,如果您与雇主之间的关系并非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理,那么可能无法获得应有的赔偿或补救措施。 另外,关于工资发放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9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公司未按期支付工资,您可以要求公司立即支付,并且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的赔偿。 此外,由于您目前面临家庭成员去世的情况,建议您及时联系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者工会组织寻求帮助和支持。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例如申请劳动仲裁等。 最后,希望您能够尽快得到妥善的解决方案,保持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中的挑战。 祝好, [您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