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未签劳务合同,现在快工作满三个月了被告知公司经济效益不好为由辞退,是否可以维权
14天前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当提供相关材料,并告知员工权利和义务。如果公司在试用期内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则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已经工作满三个月,且公司已明确表示因为经济状况不佳而决定解雇您,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因此,建议您立即收集证据,如离职证明、工资单等,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同时,也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