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父亲未满60周岁,单位劳动合同也没用签订过,当时口头答应会给缴社保,但后来说领导不同意缴,现在已经工作两年了,说不可能给我们缴的,这情况可以告吗?
9天前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作为专业的法律顾问,需要提醒您的是,劳动关系涉及多方权益和责任。在没有正式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您的单位是否应该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与您之间确实存在劳动关系,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单位必须与其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您认为单位未履行上述义务,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然而,即使单位已经承诺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但在实际操作中未能做到,这种情况也可能构成违约行为。具体而言,如果单位的行为导致员工无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可能构成对员工权益的侵犯,此时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在处理此类争议时,请确保您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希望我的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