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剖腹产,造成婴儿头部左颞顶凹陷性骨折,并蛛网膜下腔出血,转院做开颅手术,清理压迫脑组织血块40ml,医药费花了约5万元,婴儿有无后遗待后期观察,请问这属于医疗事故吗?医院需承担多大责任?谢谢!
2024-07-13 17:50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婴儿在剖腹产过程中因医疗操作不当导致头部左颞顶凹陷性骨折和蛛网膜下腔出血,这可能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通常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具体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需要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医疗事故鉴定是由专业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是否构成事故以及事故等级进行评估。 如果经鉴定确认为医疗事故,医院需要根据其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损失和法律规定来确定。此外,如果婴儿因此事故导致残疾或有其他长期影响,可能还需要考虑相应的长期护理费用和精神损害赔偿。 建议您尽快与医院沟通,了解详细情况,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以便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和后续的法律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