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因修路村里路,我方是请来做事的,对方先挑事打人,俩个三十多四十岁的打四十七岁的,应在坡上,对方俩个都是摔出来的伤,我方完全是被打出来的,但是现在我方和对方一个被关在看守所,对方先动手打人的只拘留了十天就出来了,现在出来这个不愿意协调,要我方赔款,我方该怎样把人先弄出来
2024-07-12 08:13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我方在修路过程中遭遇对方挑起的冲突并遭受了暴力,如果对方先动手并且造成了我方的伤害,我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收集证据**:首先,应该尽可能收集所有与事件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目击者证言、视频监控、医疗记录等,以证明我方是受害者。 2. **法律咨询**:寻求专业法律援助,咨询律师了解相关法律条款和程序,制定合理的应对策略。 3. **申请保释**:如果目前我方人员被关押在看守所,可以向法院申请保释。保释的目的是确保被告在审判前能够保持自由,直到案件审理结束。 4. **提起诉讼**:如果对方要求赔偿,但事实是我方是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因暴力行为给我方造成的损失。 5. **协调解决**:如果可能,尝试与对方进行协调,但应确保协调过程中我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6. **关注刑事责任**:如果对方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也可以作为民事赔偿的依据。 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冷静,依法行事,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如果对方已经释放,但对我方仍有不合理要求,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而不是屈服于不合理的赔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