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员工的工资,在工日一览填写0,而工资一览填写1000元,公司有指纹机考核工日,中间有10天左右上午下班和下午上班指纹机没有指纹,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2025-09-01 02:29在处理此类情况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提到的情况涉及劳动法中关于加班费计算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员工的工作时间超过了法定标准工作时间(通常为8小时/天),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百分比支付加班费。 在这个具体案例中,假设您的公司在工日一览表中填入了“0”,意味着员工实际上只工作了部分工日。然而,在工资一览表中却显示为1000元,这可能是因为公司在记录员工实际工作时并没有将这部分未被计入的工日纳入统计。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确认加班时间。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沟通,确认员工的实际加班时间和加班费的具体计算方式。 提交书面申请。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调整工资一览表中的数据,以反映员工真实的工作时间,并且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进行加班费的计算。 收集证据。如果您能够提供证明您已经提供了额外的时间工作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加班说明等),这将有助于支持您的主张。 寻求第三方调解。如果内部协商未能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寻求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其他公正机构进行调解或者裁决。 通过上述步骤,您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正常的劳动关系。同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沟通记录和相关文件,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