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2015年九月份把香梨卖给一个收购商名字叫(杨永福)当初是说先付地的租金和工人的工钱,剩余款在2015年的12月份付清,可至今还有将近30万没有付给我,2016期间给他打电话基本都是不接电话,现在已有半年没有接我的电话了,人也找不到他,现在不知该怎么办,该用什么程序要回我的辛苦钱,希望律师给与合理合法的方法拿回属于我自己的钱,谢谢。
2024-07-11 10:46您好,针对您的情况,首先建议您收集所有与杨永福的交易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收据、交易记录、通讯记录等,这些证据对于后续的法律行动至关重要。 如果之前有书面合同,您可以根据合同条款,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杨永福支付剩余款项。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或利息,您也可以一并主张。如果没有书面合同,但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交易关系和欠款事实,同样可以提起诉讼。 在起诉前,您可以尝试通过法律途径发出催款函,正式通知杨永福支付欠款。如果对方仍然不回应,您可以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启动诉讼程序。在诉讼过程中,如果法院判决支持您的诉求,杨永福将被强制执行支付欠款。 此外,如果杨永福的行为涉嫌诈骗或其他刑事犯罪,您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刑事追责。 请注意,诉讼有时效限制,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免超过时效。同时,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