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和山主商定在山上砍竹子做成竹片,做成的竹片按件数算钱,然后就找工人做工,工人是有工头的。由于蚊子多工人就点火熏蚊子,不小心着火了,火势比较大,然后就下去叫人来灭火,他在下面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死了(工人有喝酒的习惯),是酒精中毒死的,还是猝死的不知道。死者家属不允许鉴定,警察说意外死亡。我想问工人死亡是谁的责任?是工人的?还是雇佣老板的?山上的竹木损失算谁的?
2025-01-19 13:5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涉及的几个方面包括。 工人死亡责任。 -该情况属于意外火灾导致的不幸事件,而非雇主或雇员故意行为所致。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损害时,应由受害人自身承担主要责任,但如果是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则可能减轻或者免除受害人的责任。 竹片制作与销售责任。 -如果竹片的制作和销售是合法且符合合同约定的,那么竹片的所有权应当归属于提供竹片的公司或者个人。 -如果竹片是作为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发放给工人的,那么竹片的所有权也应当归于工人所在单位。 火灾处理责任。 -雇佣者(即雇主)需要对雇员的生命安全负责,因此如果雇员在工作期间因火灾而死亡,雇主有可能被认定为直接责任人之一。 -警察认为“意外死亡”的说法,意味着这起事件不属于雇主的直接责任范围之内。 竹木损失责任。 -关于竹木的损失,首先应确定竹木的所有权归属,以及是否属于雇主所有。如果是雇主所有,则其有权要求赔偿;如果是工人或其他第三方拥有,则需查明具体状况后决定如何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关于员工死亡的责任,取决于具体事实和法律法规。建议委托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判断,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确保调查过程中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以便更好地保护各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