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买的朋友房子 房产证还没有下来 更过名了 可不知道现在房子到底在没在我名下 双方只签了一份非正式合同 合同上写着除支付房款外其他费用由甲方负责 因为着急 她提前把钥匙给我了 房子装修完了 现在过去半年了 房产证没下来 房价上涨 她不愿意承担维修基金等费用了 要我自己承担 还说不行就违约 大不了拿点违约金 现在这样 我该怎么办 还有贷款通过后半年会过期吗 她告诉我贷款过期了 需要重新办理 但是比原来办的利息高了 这费用我是不是可以要求她来承担呢?
2025-03-24 05:18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购买的房子可能并未在您的名义下登记。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与开发商或房屋管理机构确认房产的真实状态。 其次,关于合同的问题,如果双方签订的是一个非正式合同,那么该合同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即使对方不承认这个合同的存在,您也不能以此作为请求对方承担责任的依据。 对于房价上涨和维修基金等问题,建议您先了解清楚这些费用的具体构成和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这些费用应当由对方承担,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至于贷款过期的问题,这取决于贷款协议中的具体条款。如果您已经成功申请并获得了贷款,且没有违反任何贷款协议的规定,那么贷款到期不会自动过期。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您与银行或贷款机构进一步沟通确认。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不公平对待,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