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8月中旬到现在的公司上班,口头约定了工资待遇试用3个月,工资5000,期满后7500。11.16试用期满,原来说的期满交社保也没交,12.15发工资时居然只发了3000元,说单位效益不好没钱了,我现在是没劳动合同,也没社保凭证,我想辞职,也想要回我应得的工资,我该怎么办,请专家给我指条路,谢谢!
2025-04-01 08:28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工作合同可能尚未签订或存在争议。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收集证据。确保您有与工作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记录,如工作证明、工资单、考勤表等。 了解法律规定。了解有关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包括试用期的规定、工资支付的标准以及关于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 联系人力资源部门。尝试直接联系公司的人力资源部,表达您的不满,并要求他们提供书面解释。 寻求第三方帮助。如果情况无法通过内部渠道解决,可以考虑聘请一位法律顾问来帮助您处理此问题。 准备法律诉讼。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被侵犯,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请记住,在任何法律行动之前,最好先与专业人士进行咨询,以确定最佳策略。祝您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