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一块村头荒地2亩多大,由我前辈耕种管理100多年了,现在村干部以建庙,准备收回低价补赏。不同意收回应该怎么办?需找一位专业律师求帮助。谢谢!
2025-08-04 08:25您好!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因此,您所提到的荒地如果属于村集体所有,则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土地政策进行处理。 对于您提出的问题,建议您首先与村委会沟通,了解他们的规划意图及补偿方案是否合理合法。如果村委会的决定存在不合理之处,您可以向当地的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并寻求法律援助。 此外,考虑到您可能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寻找有经验的专业律师提供帮助。他们会为您提供更详细的法律指导,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提醒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要保持冷静,遵守法律法规,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导致事态扩大。希望您能够妥善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