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接手了一家小超市,现在房租快要到期了,想转出去,房东说我没有和他签合同没资格转让他的店,就找合同看看,结果翻出了两份合同,因为店是老公弟弟的,所以当初就直接给钱没找房东签合同,现在找到一伤合同店早己不是他弟弟的了,转给别人了,我现在怎么办,求解一下,万谢
17天前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出租人(即房东)有权要求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与自己签订书面合同。如果租赁期限已经届满或者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与出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那么承租人将被视为违约。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没有按照规定与房东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因此房东有权拒绝您提出的转让请求,并且可以要求您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或其他补偿费用。 建议您尽快联系房东,明确告知您的情况,并询问是否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 同时,为了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建议您在处理任何涉及到第三方权益的问题时,务必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