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理离职,但是还有5天的加班。本想调休完这5天直接就不来了,找领导申请调休,领导也签字了。所以就想今天就办完手续,把离职日期写为22日,之后走流程结束了,人事说我今天就办完手续了,所以离职证明只能按今天算,而且我办完离职手续了,所以该走人了,算离职,离职后是不能调休的。这样的话公司就可能不给我交五险一金了。我就问她这个月我的社保交不交,她说按法律程序走,一直不给准确的说法。最终我们没有接受她开出的离职证明。我明天要怎样和她协商?如果协商没结果的话是不是应该去找仲裁?像这种情况是要双倍的加班费胜算大,还是说把离职手续开到22号大?那种情况会更快一些,可以尽快拿离职证明,尽快入职?
2021-06-02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