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学生,因家庭贫困暑假在南昌打暑假工,两人工资一共8000,金额虽小,可是迫切得到工资交学费,老板拒不支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们该如何维权?
2025-01-25 09: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条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因此,在本案例中,作为学生,你们有权要求老板支付劳动报酬,并且可以依法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此外,如果你们认为自己受到的待遇不符合法律规定,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举报,由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最后,建议你们尽快与老板协商解决问题,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同时,也要注意收集证据,包括聊天记录、工作合同等,以便在必要时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