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在厂职工,我在这家厂里做了第四年了,想咨询一下,我们厂一直都压三个月工资合法吗?还有就是我们厂今年要搬到别的城市了,我们这些不能跟着去的员工能不能得到厂里一定的补偿?谢谢
6天前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的提问,我可以提供以下解答。 一、关于您提到的“我们厂一直都压三个月工资”这个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必须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并且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如果企业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及时向员工支付工资,或者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那么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发所欠工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关于您提到的“我们厂今年要搬到别的城市了,我们这些不能跟着去的员工能不能得到厂里一定的补偿?”这个问题。根据《劳动民法典》第44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因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因此,如果您的单位因为某种原因不得不搬迁,导致无法继续与您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您可以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