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公司是以月薪計算工資、而部门经理却要求每1、3、5用下班時間开會每天都要开2小时、而且是上夜班、正常班每晚21點至次日凌晨5:30分、6点到八点是加班算(月薪的无加班費)因為8:30分要开会,通常开到10点、按照月薪正常班8小时制多上4小时、而且无加班費、最主要是睡不好觉、(公司是五金冲压厂)请问大神支个招、公司這樣合法嗎不?谢谢!
2025-09-19 15:5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公司可能违反了劳动法中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然而,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公司的做法似乎超出了上述法律规定。特别是,公司要求员工每天至少开两次会,每次持续两小时,并且这些会议通常持续到深夜,这明显超过了法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此外,公司还要求员工在非工作时间内进行会议,这可能会导致员工无法得到足够的睡眠,从而影响其身体健康和工作效率。 因此,建议您与公司协商并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公司的行为确实违法或不合理,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例如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也建议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以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