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厂里面干了10年,公司要辞退,理由是让别人代打卡,有劳动合同,每个月工资2000元
6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包括。劳动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此外,如果劳动者因为违反公司的规定而被解雇,通常情况下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然而,由于您提到的“让别人代打卡”这一行为并不属于上述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因此公司可能需要对您的行为承担责任,并且可能会要求您承担一定的责任,如赔偿公司损失等。 建议您与公司协商解决此事,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获得更专业的意见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