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在上班时间摔倒,后来到医院检查,是胸椎压缩性骨折。但单位说超过24小时,不可以报工伤,怎么办?
6天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您母亲的情况符合上述规定,即她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其员工构成工伤,应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鉴定结论的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行政复议,并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情况下,建议您及时与您的母亲沟通,了解她的具体伤情和治疗情况,以便更好地确定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处理此事,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