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一家性格不合,家庭观念不同分居一年也没签什么协议,但分居后他家什么都不管,还扣留了我在结婚之前我父母为我办的残疾证,我无经济来源,我多病的母亲也无人照顾,我能通过法律途径起诉他家向他要回我的残疾证并我的生活费吗?我不想离婚可以吗?结婚证在我与我婆婆两次急烈争吵后,被我全部损毁了,在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也可以起诉吗?
2024-10-31 16:53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多个法律领域,包括婚姻法、继承法和人身损害赔偿等。在考虑是否采取法律行动时,建议您首先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关于您的残疾证问题,如果它是您个人财产的一部分,并且是您个人身份的重要证明之一,那么您可以根据《民法典》中的遗失物返还请求权来主张权利。此外,如果您无法提供残疾证原件,法院可能会要求您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该残疾证的存在。 关于您的生活费用问题,这通常需要通过协商或诉讼程序解决。您可以在起诉前尝试与被告沟通,看是否有达成一致的可能性。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您可以选择通过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必要的生活费用。 至于结婚证的问题,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那么在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起诉可能会遇到一定的困难。但是,如果被告有其他证据表明他们确实同意与您结婚,或者您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您对婚姻关系的期待和努力,法院可能会认为这些因素足以支持您的诉求。 总之,面对这样的情况,最好的做法是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保护自己免受不公正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