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饭店做服务员(女生),两个月后让我一个人值夜在饭店上班做服务员(女生),递交辞职报告一周左右,晚上最后一桌客人十点半了要酒,我说交接完账了不卖了,顾客就踢了桌子还要打我。后来我让店长过来了,第二天就没再去上班,老板一直不给我发工资,已经一个月了,这样算不算无故拖欠工资?
2025-02-09 10:4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如果你与饭店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并且饭店未能按时支付你应得的工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关于你的具体情形,如果饭店确实没有为你提供正常的工作时间或者工作条件,那么饭店确实可能存在无故拖欠工资的行为。然而,如果饭店能够证明你有迟到、早退或者其他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这些行为可能会被作为扣减工资的理由。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你先尝试与饭店进行协商解决,看看是否能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来解决问题。同时,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考勤表等,以备日后申诉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