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之后,我们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局给我们回复的结果是:“找不到被执人,名下无财产!”然后我们再找劳动关系科申请政府垫薪,现在劳动关系科又给我们的回复是能联系到被执人,且被执人未申请破产,请问接下来我们该找谁?
2024-09-30 12:07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与以下组织或个人联系以寻求解决方案。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他们可能会有专门的团队来处理此类情况,并帮助解决纠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他们有权调查和解决问题,如果被执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援助机构。如果您没有能力支付律师费用,可以考虑向这些机构寻求帮助。 公安机关。如果存在欺诈行为或其他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能需要介入调查。 请记住,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尽可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应该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并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