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这里的居住地是起诉一方还是被起诉一方
14天前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共有财产的,应当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一方起诉要求离婚,并且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可以向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常情况下,起诉方(即原告)应向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因为这是他们日常生活中习惯的地方和活动的主要地点。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例如对方有固定的工作或者经常居住地不在本地等,可能会导致起诉方难以确定自己的经常居住地。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其他途径确定经常居住地,比如通过银行账户交易记录、通讯记录等方式来确认。 因此,无论是在哪种情况下,只要符合法律规定,起诉方都可以选择将被告住所地作为起诉地,同时也可以选择将经常居住地作为诉讼中的主要地点。这取决于具体的案情和双方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