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一个月,老板说必须招到人才能走

1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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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您提出辞职后的一个月内,如果找不到合适的接替人员,您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视为违约。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也规定,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的,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达成协议,不将劳动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处理。因此,在没有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况下,您的离职和重新入职可能需要通过协商或法院诉讼来解决。建议您及时与公司进行沟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2026-03-14 13:5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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