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初八进入南通民海物流有限公司上班,职位司机,当时双方都没谈签订劳动合同法和交社保养老医保,至去年底我打工者向公司提出要求交保险,沒理,今年年初八上班我又要求公司交保险,公司同意这条件但每月工资扣八百,我不同意只肯扣5百每月是可以的,公司交大头个人交小份,当时口头协议没达成,想不到4月5日清明请假1天休息办事,身体发热坚持当天晚上挂水,第二天本来上班沒上成班,第三天4月7号、8号上了班晚上去医院CT很重肺痰住院半个多月以上,为了上班没住院,急诊上白天挂水休息3天,4月12号、13号白天上班晚下去急诊再挂水,14号又严重又不上班还是挂水至18号CT复检少微肺炎症吃药片上班22号至24号上半天班下午去办公室谈这次生病花7千药费前后去医院挂水不上班大约14天工资有没有适当补贴公司老板生病不负责,之所以我不上班。委托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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