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班期间骑自行车去见客户,脚踝被摔骨折了,请公司做工伤认定,但是公司不认定,手术费用都是再三的和公司领导协商,总监说是以个人名义向公司借的,垫付了一部分手术费用,我们自己垫付了两万,但是到出院的费用还差一万左右,公司也不垫付,说是后期会报销,我想知道我的这种情况属不属于工伤,如果起诉公司,胜算会有多大
2024-11-29 23:40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的情况可能属于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受到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做法不合理,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关于诉讼胜算的问题,这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案件的具体细节、证据的收集和运用等。建议您与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利益,并制定合适的策略和方案。同时,及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也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