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在攸县县城开班车,开了一年半,现在已辞工,只因一起被追尾的事故,经保险赔偿后,车队老板还亏了一万四千元,老板要我承担一万四千元的百分之二十。这样合理吗?我想告他可以吗?
2025-09-03 09:23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的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并且保险公司已经进行了赔偿,但是车队老板仍然要求您承担剩余的费用。这可能是由于车辆维修或损失等其他原因导致的。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以获得更多的赔偿。此外,如果车队老板坚持要求您承担责任,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不公正待遇,请务必保留所有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事故发生时的照片、视频记录、医疗证明、交通警察出具的责任认定书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您为案件提供有力的支持。 最后,强烈建议您在处理此类争议时,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冲动行事。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