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中仑纺纱厂上岗:底薪3000元,单位签合同不给我说交劳动局审核,直到被辞退也没给签的劳动合同,单位只对职工说试用期三个月,3月份上岗没耽曰是12天出勤,发放3月总工资1.323.00元,4月份30天(中班10天,每天补10元)加班8.5小时,其中清明节上班又加班6.5小时,发放总工资3.655.00元,5月份31天,(夜班10天,每天补15元)5月31上白班突然叫我强行办了一切离厂手续,5月份总工资3.770.00元 请问:本人不懂法,不知诉求那些,是下岗人员无力请律师,找那个部门为我诉求那些的建议
2025-09-03 09:24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以下权益问题。 劳动合同未签订或存在争议。 加班时间的计算和支付情况。 离职手续办理过程中受到不合理待遇。 针对这些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步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申请调解。 联系工会组织寻求帮助和支持。 如果情况严重,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同时,如果您认为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如非法解雇、拖欠工资等,请务必保留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报警处理。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保持冷静,避免情绪激动,以免加重纠纷。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