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地税合并期间辞退员工合法吗?
2025-09-03 09:4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可以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如果员工在合同期内患有职业病或因工受伤且符合上述情况,则企业有权依法解除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实施任何解雇措施时,都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充分考虑和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 此外,对于国税地税合并期间可能存在的特殊情况进行了解,确保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公正性、合理性。同时,建议企业在做出任何重大人事变动之前,提前做好沟通和解释工作,以减少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