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劳动局在线咨询我在精深实业干了5个月现在不想干了,辞职报告也提早一个月写上去了,领导也签过字 昨天到期现在厂里不同意我走,如果我走了工资该不该发我?
2024-11-04 05:07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您的离职申请已经超过了这个期限,因此您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有的话)。如果您在提出离职后仍未得到相应的处理,建议您寻求法律帮助或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另外,关于是否应该发放工资的问题,一般情况下,除非有特殊原因(如公司破产清算),否则应按正常流程进行结算。如果您的离职是合法的,并且公司同意了您的要求,那么公司应当履行合同义务,按时支付剩余的工资。 请您注意保留与公司的所有沟通记录和相关文件,以便后续维权时提供证据支持。祝您早日解决问题,一切顺利!